0%

雷水解

一、 经典原文

【卦辞】
解:利西南,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

【爻辞】
初六:无咎。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。
上六:公用射隼,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
【大象传】
象曰: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

二、 卦辞与核心精神

雷水解的现代摘要是:困难解除,雷雨作而百果生。宜宽宥。 这只是帮助进入文本的提要,具体判断仍要回到卦辞、爻位与上下文。

1. 底层逻辑:困难解除,雷雨作而百果生

程颐在释卦开头先从卦序、卦体和上下卦关系说明本卦之所以成立:

解,《序卦》:蹇者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物无終難之理,難極則必散。解者,散也,所以次蹇也。為卦,震上坎下。震動也,坎險也。動於險外,出乎險也,故為患難解散之象。又震為雷,坎為雨,雷雨之作蓋陰陽交感和暢而緩散,故為解。解者,天下患難解散之時也。

2. 卦辞与大象

卦辞给出全卦的基本处境与行动边界;大象则把卦象转化为修身、处事或治理的提示。程颐分别解释为:

西南坤方,坤之體廣大平易。當天下之難方解,人始離艱苦,不可復以煩苛嚴急治之,當濟以寬大簡易,乃其宜也,如是則人心懷而安之,故利於西南也。湯除桀之虐,而以寬治,武王誅紂之暴而反商,政皆從寬易也。「无所往,其來復,吉有攸往,夙吉」:无所往,謂天下之難已解散,无所為也。有攸往,謂尚有所當解之事也。夫天下國家必紀剛,法度廢亂而後禍患生,聖人既解其難而安平無事矣,是无所往也,則當修復治道,正紀剛明法度,進復先代明王之治,是來復也,反正理也,天下之吉也。其發語辭,自古聖王救難定亂,其始未暇遽為也,既安定則為可久,可繼之治。自漢以下,亂既除,則不復有為。姑隨時維持而已,故不能成善治,蓋不知來復之義也。有攸往,夙吉,謂尚有所當解之事,則早為之乃吉也。當解而未盡者,不早去則將復盛,事之復生者,不早為則將漸大,故夙則吉也。

天地解散而成雷雨,故雷雨作而為解也,與明兩而作離語不同。赦釋之,宥寬之過失,則赦之可也。罪惡而赦之,非義也,故寬之而已。君子觀雷雨作解之象,體其發育則施恩仁,體其解散則行寬釋也。

3. 邵雍易学旁证

邵雍在《皇极经世·观物外篇》中说:

“夫卦,各有性有体,然皆不离乾坤之门。”

“君子于易,玩象、玩数、玩辞、玩意。”

这两段是邵雍讨论读《易》方法的通论,并非针对雷水解所下的吉凶断语。放在这里作为旁证,是提醒我们同时观察卦象、数位、辞义与整体意旨,不能只截取一句话作孤立判断。


三、 爻辞拆解

【初六】

初六:无咎。

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

释义

本爻把“无咎。”作为这一阶段的核心情境;《小象》又以“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”点明观察角度。程颐解释此爻的切入点是:“六居解初患難既解之時,以柔居剛,以陰應陽,柔而能剛之義。既无患難而自處,得剛柔之宜,患難既解,安寧无事,唯自處得宜,則為无咎矣。方解之初,宜安靜以休息之。爻之辭寡,所以示意。”爻辞中出现“无咎”等判断语,它们都依附于本爻的时位与行动条件,不宜抽离上下文理解。

程颐《伊川易传》

六居解初患難既解之時,以柔居剛,以陰應陽,柔而能剛之義。既无患難而自處,得剛柔之宜,患難既解,安寧无事,唯自處得宜,則為无咎矣。方解之初,宜安靜以休息之。爻之辭寡,所以示意。

初四相應是剛柔相際接也。剛柔相際為得其宜,難既解而處之,剛柔得宜,其義无咎也。

从现代阅读角度看,初爻处在事情开端,适合先辨明基础、条件与时机,不宜把局部迹象过早当成最终结论。

【九二】
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
象曰: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

释义

本爻把“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”作为这一阶段的核心情境;《小象》又以“九二貞吉,得中道也。”点明观察角度。程颐解释此爻的切入点是:“九二以陽剛得中之才。上應六五之君,用於時者也。天下小人常眾,剛明之君在上,則明足以照之,威足以懼之,剛足以斷之,故小人不敢用其情,然尤常存警戒,慮其有間而害正也。六五以陰柔居尊位,其明易蔽,其威易犯,其斷不果而易惑,小人一近之則移其心矣,況難方解而治之初,其變尚易,二既當用,必須能去小人,則可以正君心,而行其剛中之道。田者去害之事,狐者邪媚之獸。三狐,指卦之三陰,時之小人也。獲謂能變化除去之,如田之獲狐也。獲之則得中正之道,乃貞正而吉也。黃中色,矢直物,黃矢謂中直也。……”爻辞中出现“吉”等判断语,它们都依附于本爻的时位与行动条件,不宜抽离上下文理解。

程颐《伊川易传》

九二以陽剛得中之才。上應六五之君,用於時者也。天下小人常眾,剛明之君在上,則明足以照之,威足以懼之,剛足以斷之,故小人不敢用其情,然尤常存警戒,慮其有間而害正也。六五以陰柔居尊位,其明易蔽,其威易犯,其斷不果而易惑,小人一近之則移其心矣,況難方解而治之初,其變尚易,二既當用,必須能去小人,則可以正君心,而行其剛中之道。田者去害之事,狐者邪媚之獸。三狐,指卦之三陰,時之小人也。獲謂能變化除去之,如田之獲狐也。獲之則得中正之道,乃貞正而吉也。黃中色,矢直物,黃矢謂中直也。羣邪不去,君心一入,則中直之道无由行矣。桓敬之不去武,三思是也。

所謂貞吉者,得其中道也。除去邪惡使其中直之道得行,乃正而吉也。

从现代阅读角度看,二爻进入落实阶段,通常要把行动放回中正、协作与可持续的尺度中衡量。

【六三】
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
象曰:負且乘,亦可丑也,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。

释义

本爻把“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”作为这一阶段的核心情境;《小象》又以“負且乘,亦可丑也,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。”点明观察角度。程颐解释此爻的切入点是:“六三陰柔居下之上,處非其位,猶小人宜在下以負荷,而且乘車非其據也,必至寇奪之至,雖使所為得正,亦可鄙吝也。小人而竊盛位,雖勉為正事,而氣質卑下,本非在上之物,終可吝也。若能正大,則如何?曰:大正非陰柔所能也,若能之,則是化為君子矣。三陰柔小人宜在下,而反處下之上,猶小人宜負而反乘,當至寇奪也。難解之時,而小人竊位,復致宼矣。”爻辞中出现“吝”等判断语,它们都依附于本爻的时位与行动条件,不宜抽离上下文理解。

程颐《伊川易传》

六三陰柔居下之上,處非其位,猶小人宜在下以負荷,而且乘車非其據也,必至寇奪之至,雖使所為得正,亦可鄙吝也。小人而竊盛位,雖勉為正事,而氣質卑下,本非在上之物,終可吝也。若能正大,則如何?曰:大正非陰柔所能也,若能之,則是化為君子矣。三陰柔小人宜在下,而反處下之上,猶小人宜負而反乘,當至寇奪也。難解之時,而小人竊位,復致宼矣。

負荷之人而且乘載,為可醜惡也,處非其據,德不稱其器,則寇戎之致,乃已招取,將誰咎乎。聖人又於《繫辭》明其致寇之道,謂作易者其知盜乎。盜者乘釁而至,茍无釁隙則盜安能犯。負者小人之事,乘者君子之器。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非其所能安也,故盜乘釁而奪之。小人而居君子之位,非其所能堪也,故滿假而陵慢其上,侵暴其下,盜則乘其過而伐之矣。伐者,聲其罪也。盜橫暴而至者也。貨財而輕慢其藏,是教誨乎盜使取之也。女子而夭治其容,是教誨淫者使暴之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是招盜使奪之也,皆自取之,之謂也。

从现代阅读角度看,三爻处在内卦将尽的转换处,进退压力往往同时出现,尤其需要控制冒进与失位的风险。

【九四】
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
象曰: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

释义

本爻把“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”作为这一阶段的核心情境;《小象》又以“解而拇,未當位也。”点明观察角度。程颐解释此爻的切入点是:“九四以陽剛之才居上位,承六五之君,大臣也。而下與初六之陰為應,拇在下而微者,謂初也。居上位而親小人,則賢人正士遠退矣,斥去小人則君子之黨進而誠相得也。四能解去初六之陰柔,則陽剛君子之朋來至,而誠合矣,不解去小人,則己之誠未至,安能得人之孚也。初六其應,故謂遠之為解。”本爻没有脱离语境的单一吉凶词,重点应放在它所描述的处境和行动条件上。

程颐《伊川易传》

九四以陽剛之才居上位,承六五之君,大臣也。而下與初六之陰為應,拇在下而微者,謂初也。居上位而親小人,則賢人正士遠退矣,斥去小人則君子之黨進而誠相得也。四能解去初六之陰柔,則陽剛君子之朋來至,而誠合矣,不解去小人,則己之誠未至,安能得人之孚也。初六其應,故謂遠之為解。

四雖陽剛,然居陰,於正疑不足,若復親比小人,則其失正必矣,故戒必解其拇,然後能來君子,以其處未當位也。解者,本合而離之也,必解拇而後朋孚,蓋君子之交而小人容於其間,是與君子之誠未至也。

从现代阅读角度看,四爻由内转外,开始接近全局事务与主事位置,行动之前宜先建立信任并审慎辨势。

【六五】
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。

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释义

本爻把“君子維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。”作为这一阶段的核心情境;《小象》又以“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”点明观察角度。程颐解释此爻的切入点是:“六五居尊位,居為解之主人,君之解也。以君子通言之,君子所親比者,必君子也。所解去者,必小人也。故君子維有解則吉也。小人去則君子進矣,吉孰大焉。有孚者世云見驗也,可驗之於小人。小人之黨去則是君子能有解也,小人去則君子自進,正道自行,天下足治也。”爻辞中出现“吉”等判断语,它们都依附于本爻的时位与行动条件,不宜抽离上下文理解。

程颐《伊川易传》

六五居尊位,居為解之主人,君之解也。以君子通言之,君子所親比者,必君子也。所解去者,必小人也。故君子維有解則吉也。小人去則君子進矣,吉孰大焉。有孚者世云見驗也,可驗之於小人。小人之黨去則是君子能有解也,小人去則君子自進,正道自行,天下足治也。

君子之所解者,謂退去小人也。小人去則君子之道行,是以吉也。

从现代阅读角度看,五爻居于全卦关键位置,重点在承担责任、守住中道,并使个人能力真正服务于整体。

【上六】

上六:公用射隼,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
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释义

本爻把“公用射隼,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”作为这一阶段的核心情境;《小象》又以“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”点明观察角度。程颐解释此爻的切入点是:“上六尊高之地,而非君位,故曰公,但據解終而言也。隼鶩害之物,象為害之小人。墉墻內外之限也。害若在內,則是未解之時也,若出墉外,則是无咎矣,復何所解,故在墉上離乎內而未去也。云高,見防限之嚴而未去者,上解之極也。解極之時而獨有未解者,乃害之堅強者也。上居解極,解道已至,器已成也,故能射而獲之。既獲之,則天下之患解已盡矣,何所不利。夫子於繫辭復申其義曰:隼者禽也,弓矢者器也,射之者人也。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。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,語成器而動者也。……”本爻没有脱离语境的单一吉凶词,重点应放在它所描述的处境和行动条件上。

程颐《伊川易传》

上六尊高之地,而非君位,故曰公,但據解終而言也。隼鶩害之物,象為害之小人。墉墻內外之限也。害若在內,則是未解之時也,若出墉外,則是无咎矣,復何所解,故在墉上離乎內而未去也。云高,見防限之嚴而未去者,上解之極也。解極之時而獨有未解者,乃害之堅強者也。上居解極,解道已至,器已成也,故能射而獲之。既獲之,則天下之患解已盡矣,何所不利。夫子於繫辭復申其義曰:隼者禽也,弓矢者器也,射之者人也。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。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,語成器而動者也。鶩害之物在墉上,茍无其器與不待時而發,則安能獲之,所以解之之道器也。事之當解與已解之之道,至者時也,如是而動,故无括結,發而不利矣。括結謂阻礙,聖人於此發明藏器,待時之義。夫行一身至於天下之事,茍无其器與不以時而動,小則括塞,大則喪敗。自古喜有為而无成功,或顛覆者,皆由是也。

至解終而未解者,悖亂之大者也。射之所以解之也,解則天下平矣。

从现代阅读角度看,上爻表示一卦发展已到极处,最需要防止过度、僵化与不知转圜,为下一阶段留下余地。


四、 个人感悟

困难解除,雷雨作而百果生。宜宽宥。 对我来说,雷水解最值得反复体会的,不是把“吉”或“凶”当作固定答案,而是看清一个处境如何随位置、关系与行动方式而变化。六爻从初到上展示了不同阶段:同一原则放在不同位置,结果可能完全不同。

把它用于今天的学习、工作或关系判断时,我更愿意把卦辞当作问题框架,把爻辞当作阶段提醒:先确认自己身处哪一层,再决定进、退、守、变。这样读《易》,比直接追求一个预言式结论更稳妥。


五、 参考文献与版本说明

  1. 《周易》经文及《象传》,本卦原文取自:维基文库《周易》本卦页面;并参校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《周易》
  2. 北宋程颐《程氏易传》(亦称《伊川易传》),本卦参校: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[北宋]程颐撰《程氏易传•卷三》
  3. 北宋邵雍《皇极经世·观物外篇》,旁证原文:维基文库《皇极经世》卷十三

版本说明:经典原文与程颐文字保留底本中的繁体字、异体字及个别古字;“释义”“现代阅读角度”和“个人感悟”均为现代整理,不冒充古人原话。“邵雍易学旁证”只引用可定位的易学通论,不作逐卦、逐爻的托名断语。

加载中...